关于印发2021年萝北县秸秆综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萝政办发〔2021〕126号
萝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萝北县秸秆综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2021年萝北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萝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
2021年萝北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黑土地保护和耕地质量提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按照省、市关于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作为防治大气污染,推进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来抓,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耕地质量为目标,与黑土地保护相结合,以“一主两辅”(还田为主,燃料化、饲料化为辅)为重点,拓宽利用途径,完善扶持政策,探索建立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共赢的秸秆综合利用利益链接机制,突出重点区域,完善扶持政策,健全企业与农民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可操作、能落地、可复制、能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工作机制,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全面加强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不断提高禁烧监管水平,倒逼促进秸秆综合利用,促进农民增收、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一主两辅、聚焦还田。根据土壤地力提升需要,坚持与黑土地保护同部署同落实,聚焦秸秆还田,有效提升耕地地力,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
2.坚持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综合考虑秸秆资源种类、产量,秸秆产业基础优势、发展布局,以及农民意愿、运输半径等多方面因素,推进秸秆多元循环利用,避免资源闲置或过度竞争。
3.坚持政府扶持、农户为主。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和收储运有关方面的扶持力度,全面发挥农户主体作用,鼓励引导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多元主体投入秸秆综合利用。
4.坚持科技推动、延长链条。加强科技攻关,着力解决以玉米、水稻秸秆为重点的综合利用难题,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延长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条。
5.坚持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县级定方案、定目标、定标准、定政策,镇级履行实施主体责任,乡村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整体合力。
(三)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要求,全县实行农作物秸秆全域、全时段禁烧。2021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0%以上,其中:秸秆还田利用率实现70%以上,剩余得不到利用的秸秆100%离田作业。健全政府、企业、农民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方共赢利益联结机制,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各环节市场主体活力,探索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稳定运行机制,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以培肥地力为目标,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
以实施玉米、水稻、大豆等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为重点,总结并推广实施成熟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提高秸秆肥料化利用率。可结合土壤类型和所在积温区,选择适宜的秸秆还田技术模式,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因地制宜推广玉米秸秆翻埋还田、玉米秸秆碎混还田、保护性耕作覆盖还田、水田秸秆翻埋还田、水稻秸秆旋耕还田、水稻秸秆原位搅浆还田、大豆秸秆还田、秸秆造肥提质还田等技术模式。充分发挥农机部门秋季秸秆还田、整地补贴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增加玉米秸秆翻埋、碎混、覆盖还田以及水稻秸秆翻埋还田农机具与省农机智慧平台智能终端对接数量,加强对农机作业人员的指导培训,尽量减少或避免不合格作业面积。大力实施秸秆腐熟生产有机肥示范项目,鼓励利用秸秆粉碎、腐熟、加工有机肥,减少化肥施用量,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循环农业,深入推进农业“三减”行动,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减少化肥投入量。(负责部门:各乡镇及有关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二)以绿色发展为抓手,促进秸秆能源化利用
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采取试点先行的方式,在充分发挥原有压块站示范引带作用的基础上,继续扶持建设压块燃料生产点,推广生物质节能炉具,逐步减少农户直燃比重。逐步形成政府扶持、企业主体、多元投资、农民参与、布局合理的产业发展格局。在秸秆生物质能源化利用上,鼓励发展秸秆生物质发电项目,扩大秸秆利用量。(负责部门:各乡镇、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局、鹤北林业局有限公司)
(三)以种养循环为示范,鼓励秸秆饲料化利用
结合现代畜牧产业发展,稳定并逐步扩大粮改饲面积,发展青(黄)贮饲料生产,为“两牛”及肉羊养殖提供优质饲料。积极推广秸秆氨化、微贮、膨化等技术,鼓励规模化养殖企业或秸秆收储企业,引进推广新技术、新模式,发展秸秆收储、粉碎、微贮等机械设备,推动秸秆过腹还田。(负责部门:各乡镇、县农业农村局、鹤北林业局有限公司)
(四)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发展秸秆原料化利用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入社会资本投资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推动秸秆造纸、包装材料、人造板材、复合材料等多元利用,实现秸秆原料化利用产业化发展。(负责部门: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五)以延伸链条为纽带,推进秸秆基料化利用
依托“萝北黑木耳”地理标志优势,探索秸秆食用菌基料化应用,积极引导秸秆基料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发展水稻育苗基质、草腐类食用菌基质等利用新途径,推广多功能恒温菇房、菌菜复合棚、食用菌大棚和周年生产菇房等新型周年高效栽培模式,带动秸秆基料化产业发展,提高秸秆基料化利用比例。(负责部门:各乡镇、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鹤北林业局有限公司)
(六)以培育主体为核心,完善秸秆专业化收储体系
加快培育以消化水稻和玉米秸秆为主的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配备专业化收储装备,完善规范化存储场地,推进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专业化和市场化,逐步形成商品化秸秆收储和供应能力。(负责部门:各乡镇、县农业农村局、鹤北林业局有限公司)
三、扶持政策
坚持“还田利用为主、离田利用为辅、政府引导扶持、农民等主体共担”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秸秆还田、离田等环节的政策支持力度。
(一)秸秆还田作业补贴
各乡(镇)、有地单位应根据本地土壤和耕作条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选择秸秆还田模式。
1.玉米秸秆翻埋还田作业补贴。翻埋作业深度达到30厘米,达到待播状态后,省级每亩补贴40元。鼓励农户增加投入,提高作业质量和标准。
2.玉米秸秆松耙碎混还田作业补贴。碎混作业深度达到30厘米,达到待播状态后,省级每亩补贴40元。鼓励农户增加投入,提高作业质量和标准。
3.玉米秸秆联合整地碎混还田作业补贴。达到待播状态后省级每亩补贴25元,鼓励农户增加投入,提高作业质量和标准。
4.玉米保护性耕作补贴。按照国家和我省2021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有关政策执行。
5.水稻秸秆翻埋还田作业补贴。翻埋作业深度达到20±2厘米,省级每亩补贴25元。
6.水稻秸秆旋耕还田作业补贴。旋耕作业深度达到15厘米,省级每亩补贴25元。
7.水稻秸秆原位搅浆还田作业补贴。作业深度达到12厘米,可结合实际喷施秸秆腐熟剂,省级每亩补贴25元。
(1、2、3、5、6、7项秸秆还田作业需经农机指挥平台智能终端检测作业合格后方可享受补贴)
(二)秸秆离田补贴
1.秸秆离田利用补贴。对纳入全省各级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台账的各类经营主体和企业,根据其当年实际利用玉米、水稻秸秆量(不含玉米青贮,开展玉米青贮的按国家粮改饲有关政策执行),省级给予每吨20元的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上限不超过400万元。利用补贴申报时要提供利用方向、利用主体等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所利用的秸秆应当能够追溯到县域内的乡镇、村屯和地块,并与该地块秸秆离田作业情况相衔接。
2.秸秆离田后残余物处理补贴。开展玉米、水稻秸秆离田作业,对秸秆残余物、根茬进行处理的,省级每亩补贴10元。出现焚烧秸秆、焚烧残余物情况的地块,不得发放补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有序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县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电业局等部门以及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逐级签订责任状。各乡镇、各有地单位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各乡镇及各有地单位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结合各自秸秆量,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台账,实行专班推进、挂图作战,同时要把秸秆还田和离田工作任务纳入“田长制”管理,秸秆离田、还田及“五化”利用等措施要细化到各村、各户、各地块、各机车,落实秸秆还田、离田政策,组织申报农机具购置补贴,科学设置秸秆存放场地。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秸秆肥料化、基料化和能源化利用中的秸秆固化压块指导工作;负责秸秆机械化还田指导工作,组织核查、验收、兑付机具购置补贴;负责秸秆饲料化利用及相关肥料化利用推进工作。县发改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重大项目核准和建设工作。县工信科技局负责原料化利用项目推进工作,负责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引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相关资金筹措工作,在项目主管部门履行资金监管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加大项目资金监管力度,保障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经费。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制定禁烧工作方案,加强秸秆禁烧监管,确保实现“零火点”。县商务局负责秸秆利用项目企业的对接联系和招商工作。县交通局负责落实秸秆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依法给予支持。县税务局负责落实好秸秆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县电业局负责秸秆捡拾、切割、粉碎、打捆、压块等初加工企业用电落实农业生产电价政策。县委组织部负责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工作目标,开展绩效考核。县纪委监委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对失职渎职的责任人,根据党纪政纪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利用电视、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政策,及时宣传报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各包村单位要经常深入一线,做好政策宣传、落实,谋划秸秆综合利用。
五、萝北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郝洪山 县委副书记、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刘凤翔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许宏峰 县政府副县长
张 浪 鹤北林业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 锐 肇兴镇镇长
王卫权 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局长
王长志 云山镇镇长
王怀明 鹤北林业局有限公司产业部部长
史本兴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玉姝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孙金峰 县电业局局长
孙金雷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金柱 凤翔镇镇长
邱文贵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长春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张鹤翔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郑和斌 名山镇镇长
赵 东 县商务局局长
姜 南 太平沟乡乡长
姜传山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贺 英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贾广才 鹤北镇镇长
高庆鹏 县税务局局长
郭成赞 公安局副局长
郭金文 东明乡乡长
惠洪亮 团结镇镇长
曾卫东 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赫永军 县财政局局长
潘金魁 萝北生态环境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邱文贵同志兼任,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协调、检查指导、督办等工作,负责整体工作的推进和汇总。
(二)完善扶持政策。依据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总体目标任务,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财政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有效保障秸秆综合利用资金。要加快推进农林生物质发电等重大项目招引,确保建设项目尽快落地。对于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要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三)强化技术支撑。加强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组织开展示范、试点,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推广简便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育秸秆综合利用的服务主体,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小农户的作用,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座谈会、电视、广播、互联网、条幅、宣传车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措施和秸秆禁烧各项规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意识和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五)加强畜牧业发展。利用丰富的秸秆资源,引进推广先进的生产技术,为畜牧养殖业提供高品质的饲料。依托东方希望集团百万头生猪养殖项目,鼓励企业、养殖户实施秸秆饲料化利用,以点带面,示范推广,逐步向集约化,产业化发展,推动养殖业结构调整,提高科学饲养水平,促进规模养殖场提质增效。
(六)加强督查巡查。在秸秆利用周期内实行周调度、半月通报、定期约谈制度,各乡(镇)、有地单位要安排专人,按时上报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上报截止时间:每周三下午三点前)。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督查巡查,重点巡查秸秆综合利用宣传、组织、落实等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
(七)加强考核奖惩。严格检查指导,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工作目标,开展绩效考核。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对失职渎职的责任人,县纪委监委根据党纪政纪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萝北县秸秆综合利用联席会议制度
2.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意见
3.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4.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
附件1:
萝北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建立萝北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是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是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制度和工作形式。主要工作职责是:
1.在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督查通报各乡(镇)、有地单位和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2.加强我县各部门之间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3.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刘凤翔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邱文贵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 锐 肇兴镇镇长
王卫权 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局长
王长志 云山镇镇长
史本兴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孙金峰 县电业局局长
杨金柱 凤翔镇镇长
吴兆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鹤翔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郑和斌 名山镇镇长
赵淑萍 县统计局局长
姜 南 太平沟乡乡长
姜传山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贾广才 鹤北镇镇长
高庆鹏 县税务局局长
郭金文 东明乡乡长
惠洪亮 团结镇镇长
赫永军 县财政局局长
潘金魁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重大事项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四、工作要求
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成员单位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主动研究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工作,及时制定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
附件2:
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意见
玉米以秸秆翻埋还田为主,秸秆碎混还田为辅,配合采取秸秆覆盖还田。
水稻秸秆还田方式均可釆用秸秆粉碎抛撒后,进行翻埋还田、旋耙还田和搅浆(打浆)还田。
一、机械化秸秆还田的主要技术模式及技术路线
(一)旱田秸秆还田耕种技术模式及技术路线
1.秸秆翻埋模式
机械收获—秸秆粉碎还田深平翻扣埋秸秆—耙地—起垄(或平作)—春季播种。
2.秸秆覆盖模式
在有深松(深翻)基础地块,机械收获—秸秆粉碎还田—春 季免耕播种。
3.秸秆碎混模式
机械收获—秸秆粉碎还田—灭茬(重耙、联合整地)—耙地 一起垄—春季播种。
4.秸秆联合整地模式
机械收获—秸秆粉碎还田—联合整地(一次性完成秸秆混 拌、起垄、镇压)—春季播种。
应用上述四种秸秆还田耕作模式的,要遵循三年一次深松 (深翻)的轮耕制度,因地制宜,灵活运用。
(二) 水田秸秆还田耕作技术模式及技术路线
1.秋季翻埋模式
水稻机械收获—秸秆粉碎还田—翻埋—春季泡田搅浆—插秧。
2.秋季旋耕模式
水稻机械收获—秸秆粉碎还田—旋耕—春季泡田搅浆—插 秧。
3.春季搅浆模式
水稻机械收获—秸秆粉碎抛撒还田—春季放水泡田—埋茬 搅浆平地—插秧。
(三)机械化秸秆还田作业技术标准
1.秸秆粉碎还田。玉米机械收获秸秆粉碎联合作业或专用秸 秆粉碎还田机作业,留茬高度5-10厘米,秸秆打茬作业要不漏 堑,不拖堆、秸秆长度10厘米左右,抛洒均匀,作业速度小于8公里/小时。
2.深松作业。对秸秆地表覆盖免耕播种的地块,选用杆齿式 深松机深松作业,5铧深松机配套拖拉机动力不小于180马力, 深松深度30-35厘米。对秋季起垄地块,在玉米收获机秸秆粉碎 还田后,选用浅翻深松犁或有深松功能的大型联合整地机进行深 松整地,深松深度30-35厘米。
3.翻埋作业。选择180度翻堡翻地犁,单铧耕宽在35-55厘 米之间的翻转犁为宜,作业地块不出现堑沟。翻深在30厘米为 宜,扣堡严密,不出现回垡现象,耕幅平整、无堑沟,地表残茬 不超过10%不重不漏,不中途停车,耕堑直,百米内直线度误差不超过20厘米。
4.耙地作业。翻埋耕作模式中的耙地作业视土壤状况选择适 宜的耙地机具,轻耙耙深达到8-10厘米,重耙耙深达到16-18厘米;松耙碎混模式中耙地采用重耙,要达到秸秆、根茬耙碎、混拌均匀、不漏耙、不拖堆、地表平整、土壤细碎、平整达到起垄状态,耙幅在4米宽的地面高低差小于3厘米,每平方米大于10厘米的土块不得超过5个。
5.起垄作业。翻埋耕种模式中起垄垄高17-22厘米,要达到 垄向笔直,垄体饱满,100米偏差不超过5厘米,垄距误差不大于1厘米,结合线误差不大于2厘米,不起阀块,不出明条,不出张口垄,地头整齐。松耙碎混模式中起垄以起大垄为宜或平播垄管。
6.播种作业。翻埋模式中可采取精量播种机播种;秸秆覆盖 模式和松耙碎混模式中采取免耕播种机播种,施肥、开沟、覆土、 镇压等工作部件采用圆盘式结构和独立限深结构。要保证播种均 匀、播深一致。
7.水田翻地。留茬高度为20-25厘米(黑土层浅的留茬高度 控制在15-20厘米),要求秸秆分布均匀,耕翻的深度要达到20-25 厘米,表面不外露秸秆,第二年春季放水泡田,泡田水深沫过耕 层3-5厘米,泡田时间3-5天,用搅浆平地机进行搅浆平地作业, 作业时水深控制在1-3厘米,作业后表面不外露秸秆,保证田面 平整度,沉淀3-5天,达到待插状态。
8.搅浆整地。收割时要将排草口调整成宽度大的长方形口, 使排出碎秆分布匀均、不积堆,留茬高度25-30厘米,春季放水泡田,水深没过耕层3-5厘米,泡田时间要达到3-5天,用划切刀长的搅浆机进行搅浆平地作业,作业时水深控制在1-3厘米为宜作业结束后表面不外露残茬,沉淀3-5天,达到待插状态
二、秸秆离田后残余物处理技术
(―)玉米秸秆离田后残余物处理
玉米秸秆离田后,可用秸秆捡拾车进一步对地表残留部分秸 秆和“趟底子”进行清理,春季在原垄上直接使用免耕播种机播 种。也可直接进行耙地、混拌等少耕模式进行后续作业。
(二)水稻秸秆离田后残余物处理
水稻秸秆离田后,可直接选择翻埋、旋耕、原位搅浆三种技 术进行耕整地。
三、秸秆饲料化技术指导意见
一是秸秆黄贮。采用自然发酵法,把秸秆投入密闭的设施里, 经过密闭厌氧微生物发酵,调制成具有酸香味、适口性好、可长 时间贮存的粗饲料。具有营养损失少、饲料转化率高、提高适口 性、便于长期保存、消化利用率高等优点。
二是秸秆碱化/氨化。借助于碱性物质,使秸秆内部的氢键 结合变弱,酯键或醒键破坏,纤维素分子膨胀,溶解半纤维素和 一部分木质素,反刍动物瘤胃液易于渗入,瘤胃微生物发挥作用, 从而改善秸秆饲料适口性,提高秸秆饲料釆食量和消化率。
三是秸秆压块饲料。将秸秆经机械铡切或揉搓粉碎,配混以 必要的其他营养物质,经过高温压制而成的高密度块状饲料或颗 粒饲料。秸秆压块饲料具有体积小、比重大、不易变质、适口性 好、采食率高等优点,可作为商品性饲料进行长距离运输,弥补 饲草缺乏。
四是秸秆揉搓饲料。通过对秸秆进行机械揉搓加工,使之成 为柔软的丝状物,有利于反刍动物采食和消化的物理化处理手 段。秸秆揉丝加工是一种简单、高效、低成本的加工方式,效率 约为秸秆粉碎的1.2-1.5倍,经揉丝机加工的秸秆可直接饲喂, 也可进一步加工制作高质量的粗饲料。
五是秸秆膨化饲料。秸秆通过膨化处理后,表面蜡质膜被破 坏,大量纤维细胞壁断裂,纤维素、半纤维素、木质素等复杂结 构发生崩解;机械膨化自然产生的温度可达140-150°C,产生熟 化过程;再经过有益微生物发酵处理后,产生糖化过程。膨化技 术和发酵技术使秸秆的理化性状都发生了巨大改变,使秸秆从质 地坚硬的粗饲料变成了易消化吸收的生物饲料。秸秆膨化饲料与 干秸秆相比,营养物质含量得到大幅提升。
附件3: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决策部署,做好我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地单位,考核工作由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第三条 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遵循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奖惩分明的原则,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地单位对本行政区域内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承担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属地责任,依据《2021年萝北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所辖村屯(林场)、农户、地块,落实责任主体、重点任务和实施进度,明确配套政策、资金来源、责任部门和保障措施等。
第五条 考核内容主要是秸秆综合利用目标完成情况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成立秸秆综合利用领导机构,方案编制,台账建设,明确部门责任分工等内容。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秸秆综合利用率、秸秆还田利用率和秸秆离田作业率等内容。
(三)资金使用监管情况。包括资金使用范围、标准、程序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监管措施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实行项目资金专账管理;重点考核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等违规现象。
第六条 考核依照以下程序开展:
(一)自查评分。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地单位按照考核要求,对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包括离田)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自评打分,将年度自查报告报送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实地检查。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佐证和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地单位进行考核。
(三)综合评价。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秸秆资源台账数据、实地考核等情况,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地单位工作作出综合评价。
第七条 按照《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详见附件)进行评分。分值为110分,其中基础分100分,加分项10分。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分—90分(含80分)为良好、70分—80分(含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八条 考核结果经请示县政府审定后,由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地单位通报。
第九条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报请县政府同意后,由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约谈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地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报请县纪检监察给予问责。
第十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地单位要对考核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在考核过程中发现违纪问题需要追究问责的,按相关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第十一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地单位要参照本办法规定,制定本地区的考核办法,逐级开展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乡镇级政府和部门进行通报约谈。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由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4:
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
一、工作开展情况(20分)
1.加强组织领导(5分)
成立以各乡镇、各有地单位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机构;各乡镇、各有地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会议,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计分方法:未成立领导机构,扣3分;未进行专题工作部署的,扣2分
2.加强目标考核(5分)
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各村屯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逐级与村屯和部门签订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考核办法、完善奖惩规定,完成上一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考核。
计分方法:未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扣2分;未签订目标责任书的,扣2分;未制定考核办法或未完成考核的,扣1分。
3.加强制度管理(10分)
制定本区域内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秸秆资源台账领导负责制和专管员制度,秸秆资源台账填报数据及时准确无误;建立秸秆离田工作调度制度,逐级填报秸秆离田进度;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实行项目资金专账管理。
计分方法:未制定实施方案的,扣2分;未建立秸秆资源台账制度的,扣2分;未建立秸秆离田工作调度制度的,扣2分;未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扣2分;未实行项目资金专账管理的,扣2分。
二、目标完成情况(80分)
(一)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秸秆还田率(50分)
1.指标解释
秸秆综合利用率指通过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等方式利用的秸秆量占秸秆可收集量的比例。
秸秆还田率指通过秸秆还田利用的秸秆量占秸秆可收集量的比例。
2.计分方法
达到2021年萝北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秸秆还田率年度目标的,得50分;每项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3分,扣完为止。
3.数据来源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度调度。
(二)秸秆离田率(10分)
1.指标解释
秸秆离田率指秸秆通过打包或捡拾离田的面积占应离田面积的比例。
2.计分方法
达到2021年萝北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秸秆离田率年度目标的,得10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3.数据来源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度调度。
(三)资金落实情况(20分)
1.计分方法
实际利用省级资金和县级匹配资金达到下拨资金总额的,得20分。资金被挤占、挪用、滞拨的,扣20分
2.数据来源
秸秆综合利用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三、加分项
1.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得到省部级领导认可并批示的,每次加5分,获得市级奖励或得到市级领导认可并批示的,每次加3分。
2.有重大科研突破,得到国家部委认定的,承担国家或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每项加2分。
3.被树立成为典型,在全国会议发言或承接全国会议的,每次加2分;承接全省会议的,每次加1分。
4.在国家级期刊发表文章,或被黑龙江电视台、黑龙江日报等省级重要媒体报道的,每次加2分。
四、否决项
考核期内秸秆综合利用率。还田利用率未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发生大面积秸秆未及时离田,大规模违误春耕生产的,发生审计、环保等重大问题事项且被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通报等事件的,考核结果直接评定不及格。
抄送:鹤北林业局有限公司。
萝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印发
政策解读链接:
https://www.luobei.gov.cn/luobeixianrenminzhengfu/a8ea4284bc4644869cb2038ed7be5318/202203/345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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