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我县召开河长办主任专题会议,副县长、县河长办主任王长志主持会议,部署落实黑龙江省总河湖长令(第11号)相关工作。鹤北林业局有限公司、各农场有限公司企业河长,各乡镇河长及县直相关部门参加会议。

会上,县水务局传达文件精神,解读河道湖区不稳定耕地划定标准、台账建立、耕地管控、问题整治、分步退出等重点任务及时间要求。会议明确,将聚焦主河槽、3年一遇洪水位以下、水库征地线以下等区域全面摸排建档,严禁河道内新增耕地,引导优化种植结构,分类清退影响行洪安全的不稳定耕地,从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
结合《萝北县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农垦、森工系统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规定,王长志提出工作要求。此次工作关乎防洪安全、粮食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河湖管护责任,按期完成数据核对、区域划定等工作。要加强部门联动与联合执法,运用科技手段开展常态化巡查;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杜绝“一刀切”,兼顾群众生产生活。同时参照企业河长履职要求,完善联防联控、日常管护等举措,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防问题反弹,切实筑牢河湖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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