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
萝北县广大居民:
按照《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审[2018]10号)、《关于确定全省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334号)文件精神和鹤岗市《关于申报2021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2021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2019年底享受补贴仍未到期的“4555”人员(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实现灵活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定额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5年。
(二)新申报享受2021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4555”人员须为低保家庭实现灵活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成员。补贴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5年。
(三)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申报时间
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三、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按照黑人社函[2020]334号文件要求,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196元,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10元,总计为2506元。
四、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低保家庭成员需提供《萝北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领取低保补助银行流水一份;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经各社区工作人员核实,已通过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并签订《灵活就业协议书》。
五、申办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灵活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到各社区劳动保障站进行申报。
六、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员年龄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养老保险关系在萝北县社保经办机构,且在个体参险、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领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名单需在社区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另:各农场人员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开展时间另行通知。
萝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