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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集中医学观察的通告

信息来源: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4-10 12:13
  我市3月27日通报的1名无症状感染者,在定点医院集中隔离满14天,经两次连续间隔24小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经专家组会诊,综合研判,符合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条件,于今日出院,解除医学隔离管理。
 
                                      鹤岗市应对新冠感染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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