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重点疫区返回人员管控措施
信息来源: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4-21 22:33
根据当前全省疫情形势,现对省内重点疫区返回人员管控措施进一步要求如下:
(一)对省内重点疫区(包括:哈尔滨市、牡丹江市、绥芬河市)返鹤人员。
1、实施“一人一户”“14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要求进行管控。
2、不具备“一人一户”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14天集中隔离+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
(二)对哈市疫情期间在哈就诊的我市患者及陪护人员。
1、本着“先集中、后居家”的原则,对健康状况符合集中隔离要求的采取“14天集中隔离+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
2、对健康状况不符合要求的采取“一人一户”“14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
3、对返鹤后在我市住院的患者采取单人单间隔离救治和查体温、查核酸、查抗体、查血常规、查CT“五查”措施进行管控。
市应对新冠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