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二十一批 2022年1月2日)

信息来源: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1-04 10:18

2021年12月24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二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1件(来电1件),本批交办的信访案件中,大气类1件。

12月30日,我市向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上报第二十一批交办案件办理情况。督察组交办我市的1件举报案件中,阶段性办结1件。其中,基本属实1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黑龙江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一    202212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问责

情况

备注

属实

基本属实

部分属实

不属实

1 

D2HL202112230024

鹤岗市萝北县宝泉岭黑龙江省北三峡食品有限公司的5台燃煤锅炉冒黑烟,企业生产时异味扰民。

鹤岗市

大气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该举报人举报企业名称为黑龙江北三峡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三峡),位于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宝泉岭管理局二九069号。2012年由原宝泉岭管理局立项,同年10月由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编制环评报告书(国环评证乙字1718号)。118日,原垦区环保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了批复(黑垦环函[2012]32号),企业建有一条屠宰肉鸡20万只/天生产线,屠宰分割肉鸡6000万只/年,年生产分割冷冻肉产品约12万吨,2016年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黑垦环验[2016]10号)。建有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3000/天,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A/O。有2台锅炉,一台6蒸吨燃煤锅炉,配备多管除尘+水浴除尘两极除尘器;另一台为10蒸吨生物质锅炉,配备布袋除尘器。
为完善产业链,北三峡先后引进两家企业,建设在北三峡厂区内,一个是宝泉岭五湖源动物蛋白饲料厂(以下简称动物蛋白饲料厂)用于生产血粉,该厂于20195月取得环评批复(黑垦宝环审[2019]4号),同年6月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黑垦宝环验[2019]8号)。另一个是鹤岗市宝泉岭聚鑫蛋白加工厂(以下简称聚鑫蛋白加工厂),对鸡副产品和下脚料进一步加工。该厂于20211月取得环评批复(鹤环审[2021]1号),于20219月自主验收。其中动物蛋白饲料厂建有两台2蒸吨生物质锅炉,配备布袋除尘器。鸡血干燥过程中产生的恶臭通过NCCO氧聚解设备处理后排放。聚鑫蛋白加工厂建设一台6蒸吨生物质锅炉,配备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生产车间产生的恶臭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冷凝器+除臭喷淋+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处理后高空排放。以上5台锅炉均不在建成区内。
二、核实处理情况
1.关于“5台燃煤锅炉冒黑烟问题。5台锅炉的情况为:北三峡16蒸吨燃煤锅炉、110蒸吨生物质锅炉,动物蛋白饲料厂22蒸吨生物质锅炉、聚鑫蛋白加工厂16蒸吨生物质锅炉。
经调查,北三峡16蒸吨燃煤锅炉,在炉排出现机械故障时(如出现卡顿),有过冒黑烟情况,但持续时间很短且极少出现。聚鑫蛋白加工厂和动物蛋白饲料厂属间歇式生产,生物质锅炉需每天都重复点炉,偶有操作不规范时会出现短暂的冒黑烟的情况,也是极少发生且持续时间非常短。
2.关于企业生产时异味扰民问题。经现场调查,有四个异味产排及处理环节。一是污水处理站,现每日实际处理污水1000吨,运行正常,其中污泥浓缩池、压泥间、水解酸化及生物氧化池均为封闭式,无明显异味。二是待宰车间、屠宰车间、羽毛处理间,均为封闭式,且用活性炭吸附及喷生物除臭剂等措施去除臭味,经调阅,最近的一次活性炭更换记录及购买记录分别为2021820日(有更换记录)和20211015日(有购买发票为证)。三是动物蛋白饲料厂鸡血干燥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气体,通过NCCO氧聚解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活性炭除臭箱于2021815日更换(有收据为证),滤芯因未到环评要求更换时间所以目前尚未更换。四是聚鑫蛋白加工厂,采用光氧催化+水喷淋技术工艺,对产生的异味处理达标后排放。在日常环境监管中,企业存在偶发异味产生情况。
北三峡公司分别于2021 627日、93日委托具有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厂界无组织排放气体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等项目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未超标。鹤岗市生态环境局宝泉岭分局于20211226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北三峡厂界硫化氢、氨气及三家企业锅炉烟尘做了检测。经监测,北三峡厂界硫化氢、氨气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排放标准,三家企业锅炉烟尘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2014)表2排放标准。经查阅环评资料及现场核实,该厂周围600米范围内均无居民区等敏感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最近的居民区位于该厂西北方向800米处(本地区主导风向为西北风),该厂东、南方向均无居民区。通过对周边10户居民的走访调查(有居民征询情况统计表),结果显示,10户居民均表示未受到异味扰民的情况。

 

 

 

鹤岗市生态环境局宝泉岭分局已于20211226日对上述三家企业分别下达《督办通知》,要求各企业对锅炉工严格要求,规范操作,必须保证锅炉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行,异味收集处理装置必须正常使用。同时要求企业在2022220日前,对异味产排和处理环节进行完善,深度治理。企业均承诺按要求整改。整改期间,鹤岗市生态环境局宝泉岭分局将加大执法力度,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依法查处。

阶段性办结

 


相关信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导航

hi!我是智能问答机器人小鹤
很高兴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