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十九批 2021年12月31日)

信息来源: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1-01 12:36

2021年12月22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十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1件(来信1件),本批交办的信访案件中,生态类1件。

12月28日,我市向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上报第十批交办案件办理情况。督察组交办我市的1件举报案件中,办结1件。其中,部分属实1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黑龙江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九    20211231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问责

情况

备注

属实

基本属实

部分属实

不属实

1 

X2HL202112210031

2010年,萝北县新曙光村立峰采石场非法采矿,毁坏林地9100平方米,2012年立峰采石场超范围开采,毁林3500平方米,且使用炸药进行采石作业时,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扬尘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鹤岗市

生态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萝北县凤翔镇立峰采石场,距萝北县凤翔镇新曙光村北约200米,2010年通过招拍挂方式竞价取得采矿权。2010年11月8日,由鹤岗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发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一年。于2012年7月停止采矿活动。该矿山是在修建鹤岗至名山高等级公路时,集中投放的风化花岗岩料场,于2012年公告注销。2020年开采区进行了修复治理,植树面积为9223平方米。
二、核实处理情况
1.关于“2010年,萝北县新曙光村立峰采石场非法采矿”问题,不属实。萝北县凤翔镇立峰采石场通过招拍挂方式竞价取得采矿权,审批手续齐全,不存在非法采矿问题。
2.关于“毁坏林地9100平方米”问题,基本属实。萝北县凤翔镇立峰采石场开采前属集体自留山,国土二调数据库为裸地、旱地、其他林地(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2010年影像显示矿区审批前,没有树木,也需办理林地手续。
3.关于“2012年立峰采石场超范围开采,毁林3500平方米”问题,基本属实。立峰采石场存在越界开采约2000平方米,不存在毁林问题。由于矿区坐标发生串位(当时两个采矿权同时审批,立峰采石场采矿证登记的坐标是另一个采矿权的矿区范围),对该矿山企业越界开采行为未能处罚。2018年,县纪委对审批过程中负有失职责任的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进行了记大过处理。
4.关于“且使用炸药进行采石作业,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扬尘严重污染周边环境”问题,不属实。该矿山属风化花岗岩,用于路基垫层填料,无需爆破,未使用炸药。该矿山在矿山开采及物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噪声对周边村民正常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2019年9月,鹤岗市萝北县承接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项目(萝北县曙光村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该工程以连片修复废弃矿山、恢复自然生态为主,治理区包含原萝北县凤翔镇立峰采石场开采区域。经过为期两年的治理,萝北县凤翔镇立峰采石场开采区域已完成生态修复,共计修复面积9222.38平方米。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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