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5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1件(来电1件)。本批交办的信访案件中,水类案件1件。
12月21日,我市向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上报第十二批交办案件办理情况。督察组交办我市的1件举报案件中,办结1件。其中,属实1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黑龙江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二批 2021年12月24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问责 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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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基本属实 |
部分属实 |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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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2HL202112140084 |
鹤岗市兴安区大陆矿农场内金豆畜牧污水未经处理,直排至峻丰村排水沟内,并流入丰源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鱼塘内。 |
鹤岗市 |
水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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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未采取有关应急措施。鹤岗市生态环境局已立案开展调查。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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