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7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十四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2件(来信2件),本批交办的信访案件中,大气类案件2件。
12月23日,我市向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上报第十四批交办案件办理情况。督察组交办我市的2件举报案件中,办结2件。其中,不属实2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黑龙江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四批 2021年12月26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问责 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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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基本属实 |
部分属实 |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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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2HL202112160010 |
鹤岗市新华镇鑫弘造纸厂新上的生产设备无相关审批手续,私设暗管向附近河流偷排污水。 |
鹤岗市 |
水 |
此案件与第八批受理编号X2HL202112100024反映情况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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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2HL202112160001 |
举报人认为鹤岗市未有效开展机动车尾气路检工作,建议加强监管。 |
鹤岗市 |
大气 |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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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鹤岗市将继续加大路检路查工作力度,在城市主要道路开展遥感监测,在机动车集中停放地开展入户抽测,不断提高全市柴油车监督抽测比例。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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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2HL202112160030 |
举报人认为,黑龙江省3000多家粮食烘干企业均不应使用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部分已使用生物质锅炉的企业存在遇有关部门检查时使用生物质颗粒料,检查后改用原煤的问题。 |
鹤岗市 |
大气 |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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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下一步,将责成各市、县、区政府逐步推进建成区外粮食烘干设施清洁燃料替代,鼓励生物质燃料替代,降低燃煤使用量,减少燃煤污染;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确保淘汰的不复用、改造的不掺烧、燃煤的保达标。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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