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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城市商业中心项目

信息来源: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5-27 14:22
一、项目名称:城市商业中心项目
    二、项目所属地:兴安区
    三、项目概述:该项目选址位于鹤岗市兴安区,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兴安区主城区范围目前内无大型综合性购物商场,随着城区人口的迅速增长,不能满足消费者购物及文化生活的需要。项目计划建设一个城市商业中心,内容包括:一、二层为购物中心、综合超市,三层为美食广场、文化设施、影院,负一层为地下停车场。
    四、投资方式:独资
    五、投资金额:30000万元
    六、年销售收入:20000万元
    七、年利润:6000万元
    八、年税收:1000万元
    九、预期投资回收期:5年
    十、解决就业人数:400人
    十一、联系方式:兴安区人民政府、陈钊、13104689118、xinganzhaosha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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