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鹤岗市人事局关于200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鹤人发[2001]19号)精神,现将我县200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费用 报名时间:2001年5月20日--5月31日。 报名地点:县人事局职称股。 费用:报名费每人30元,考务费每科30元。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考试时间:2001年9月23日 考试科目: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和实务。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和实务。 考试地点:哈尔滨市(具体地点待定) 三、报名条件及办法 报名条件: 1、初级报考条件: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2、中级报考条件: 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⑵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⑶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⑷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⑸取得博士学位。 ⑹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对在《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或“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各单位报名时,要携带考生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同版黑白照片2张、毕业证、职称证等原件到人事局统一办理。 四、其它 1、培训和指定用书请与质量监督局联系。 2、考生于考前一周领取准考证。 3、考生考试时请携带2B铅笔、橡皮、钢笔等工具。
二00一年五月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