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人事局设有5个职能科室,编办挂靠县人事局,辖1个事业单位。现有干部职工18人,退休退养人员1人。 其中大学本科学历10人,专科学历9人,共有党员16人。 多年来,萝北县人事局坚持“围绕职能抓创新,服务经济抓发展”,在人事编制工作上求突破,多次被评为省、市人事、编制系统先进集体,并多次在全县目标考核中获县级优胜单位、标兵单位称号。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贯彻执行人事管理的政策、法规,对全县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和工资计划,负责有关统计工作。 2、研究拟定全县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和人事行政复议事项;协调指导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参与机构编制、行政管理体制的研讨。 3、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有关政策的制订;贯彻执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制度;贯彻实施国家建立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职业资格制度;对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进行宏观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全县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定、考核及聘任工作;负责全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批;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4、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5、制定合理人才流动政策,培育、指导人才市场;代县政府负责机关工委所属的政府各部门股级干部的任免;承办县政府任免和提请县人大任免公务员的具体工作;办理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动手续。 6、负责管理审批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试及资格认定工作。 7、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病退、退职的认定和审批工作负责管理审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福利工作;不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制度、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伤、工龄的认定工作;协调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离休、退休和退职工作。 8、负责全县国家指令性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9、负责全县实行目标责任制的具体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综合协调和年终评比工作。 10、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协调各部门的全县性表彰工作;负责有关惩戒及其申诉控告工作,综合管理人事争议和仲裁工作。 11、综合管理全县智力引进;开辟智力和项目的引进渠道。负责人事系统宣传、科研和信息工作。 12、代县政府管理县行政干校。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人事局设5个职能股(室): (一) 办公室 负责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办督查;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文电管理、公共关系、信息综合、秘书事务、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政务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联络接待、保密保卫、车辆管理等行政事务;研究制定人事人才信息管理及网络规划、标准,组织指导信息系统建设;负责有关文件起草、印刷、印发等。 (二)考培录调股 1、负责贯彻并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国家公务员录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考核、职务升降、职务任免、交流、竞争上岗、培训、回避、纪律、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指导协调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证的登记、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承办县政府副局级以上职务公务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3、负责军转干部的安置和管理工作。 4、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和学历认定工作。 5、负责一般干部的调配和档案的管理工作。 6、负责乡镇事业中心的综合建设工作。 7、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8、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励工作和公务员的培训工作。 9、负责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享受待遇的审核工作。 10、负责干部统计工作。 (三)工资福利股 1、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工资性津贴、补贴制度和标准;研究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宏观规划和宏观调控措施;负责实施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定级,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工资待遇和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受处分等人员的工资待遇;组织指导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发放岗位证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检查知道全县工资工作。 2、贯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国家制定的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的政策、法规;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审批,知道协调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退休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县直机关的福利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伤残等级评定和因病进行医务劳动鉴定等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劳保审批;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工资统发输入输出,数据管理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资福利方面的信仿工作。 (四)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对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进行宏观管理,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监督、检查、指导职称考试工作;负责全县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批工作;组织全县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和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综合管理农民职称工作;研究制定全县继续教育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学科带头人梯队和考核管理工作;负责“百、千、万”人才的选拔及管理工作。 (五) 目标责任制工作办公室 1、组织建立全县目标责任制管理的年度指标体系;制定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 2、审核确定各被考核单位目标制定情况;对全县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全县目标考核进行评比验收;上报县委、县政府,研究通过后,通报全县。 3、协调各有关部门,努力完成好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编委办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定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3、研究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和其他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各部门和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其他部门之间、县直各部门与乡镇之间 的职责分工。 4、审核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含县政府驻外机构)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股级领导职数以及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人民团体和乡镇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股级领导职数。 5、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审核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批县直各部门及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立、人员编制和股级领导职数;审核报批科级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立;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其他重要事项。 6、负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研究制定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办法。 7、研究制定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管理办法;负责县政府审批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8、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法情况。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