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人事局工作职能
时间:2007-1-8 10:48:17 作者:萝北县人事局
(一)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贯彻执行人事管理的政策、法规,对全县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和工资计划,负责有关统计工作。
(二)研究拟定全县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和人事行政复议事项;协调指导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参与进行机构编制、行政管理体制的研讨。
(三)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有关政策的制订;贯彻执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制度;贯彻实施国家建立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职业资格制度;对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进行宏观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全县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定、考核、及聘任工作负责全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批;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四)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五)制订合理人才流动政策,培育、指导、人才市场;代县政府负责机关工委所属的政府各部门股级干部的任免;承办县政府任免和提请县人大任免公务员的具体工作;办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动手续。
(六)负责管理审批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试及资格认定工作。
(七)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病退、退职的认定和审批工作负责管理审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福利工作;不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制度。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伤、工龄的认定工作;协调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离休、退休和退职工作。
(八)负责全县国家指令性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九)负责全县目标责任制的具体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综合协调和年终评比工作。
(十)综合管理县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奖励办法;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协调各部门的全县性表彰工作;负责有关惩戒与申诉控告工作,综合管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十一)综合管理全县智力引进;开辟智力和项目的引进渠道。负责人事系统宣传、科研和信息工作。
(十二)代县政府管理县行政干校。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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