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才工作程序
1、招聘单位持介绍信申请登记;
2、填写“人才需求登记表”;
3、经审核后确定摊位和招聘日期;
4、组织供需双方进入市场洽谈;
5、向人才市场反馈招聘信息。
二、查询人才信息程序
1、用人单位持单位介绍信提出申请;
2、招聘单位填写“人才需求登记表”;
3、经审核批准;
4、计算机室查询;
5、按提取“人才库”信息量交费;
6、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联系面试;
7、反馈录用结果,办理推荐人才结算;
三、位存放人事档案程序
1、单位持单位介绍信;
2、办理单位人事委托立户;
3、出具转档通知,并说明转档原因;
4、接收人事档案;
5、签订存档合同;
6、发存档凭证。
四、个人存放人事档案程序
1、持居民身份证;
2、出具转移档案通知;
3、接收档案;
4、签订存档凭证。
五、人事代理工作程序
1、单位委托人事代理,须向人事代理机构提交单位介绍信、书面申请及委托管理人员名册;个人委托人事代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职称证等有关材料;
2、人事代理机构审核有关材料,与委托单位或个人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3、双方各自履行合同约定的事项。
4、委托单位或个人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应重新履行人事代理合同手续。对逾期不办者,人事代理机构有权中止其人事代理关系,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单位或个人。